【本報台北訊】對於民進黨猛攻管中閔赴大陸兼職授課,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昨爆料,內政部長葉俊榮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但葉俊榮昨稍後即親自舉行記者會回應表示,他是在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到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應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院長朱新力邀請,在朱開設的「政府管制與法治行政」課堂上講學二十七天,葉說,「課不是我的、也沒有收取費用,更沒有正式應聘」,他強調,他完全符合相關規定。
對於浙江大學官網上「兼任教授」的寫法,葉俊榮說,「應該我不是他們編制內的人員,只有那次上課」,但希望浙大能卸下此一頁面。
教育部政務次長蔡清華昨受訪表示,葉俊榮澄清是應邀前往浙江大學講學,這屬於單次性講學,是合法的,若因此領取車馬費,當然也就可以。他說,依規定國立大學教職不能夠至對岸大學任專任或兼任教職,但短期、單次性應邀演講,或是因校際間訂立的學術交流則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