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獼猴的族群數量有增加趨勢,學者建議可將其改為一般類動物。圖/林務局提供
【本報台北訊】各地猴害頻傳,被列為保育類動物的台灣獼猴屢見鬧捷運、攻擊學生、機車族等情事。農委會林務局日前召開「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專家會議」,專家共識認為,台灣獼猴族群數量穩定增加,建議可從保育類除名,降為一般類。林務局說,最快六月召開野生動物諮詢委員會後就能確認。
近年人猴衝突頻傳,曾有台灣獼猴跳到遊客身上,導致遊客跌倒骨折,或闖進學生宿舍、民宅,搶奪食物,民眾生活受到困擾;甚至曾有台灣獼猴闖高鐵臥軌,或大鬧捷運站。今年起,高雄市已禁止餵食野生獼猴,違者最高可罰一萬元,就為免猴害擴大。
林務局日前召開「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專家會議」,專家學者認為,目前台灣獼猴的族群數量有增加趨勢,棲地未受威脅,且隨國人保育觀念提高,獵捕獼猴行為減少,會議建議可將台灣獼猴改為一般類動物。
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特聘教授林良恭說,二○○○年曾針對台灣獼猴做過初略調查,估算出全台約有二十萬隻,現在至少約二十五萬至三十萬隻。林良恭研究團隊也發現,部分地區母獼猴生育年齡提早,過往約五至六歲左右才生育,現在提早到三歲就,很可能是人類餵食或掠食人類種植的水果作物,營養變好。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騷擾、虐待保育類動物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致死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五十萬元罰金;獵捕、宰殺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但《野保法》也規定,當保育類動物有危害公共安全及人類性命、危害農林作物等情況,經報請主關機關同意也可獵捕。未來台灣獼猴若降為一般類,民眾或農民若因猴害要捕抓,不用事先申請,也不用事後報備。
不過,林務局保育組長夏榮生建議,要抓猴還是先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以免被誤以為是侵擾動物。林良恭認為,過去即使申請後可捕抓,但農民和一般民眾通常不喜歡殺或捕猴,因此降級後不至於會被大量獵殺;且降級不代表就可隨意獵殺或飼養,還是會受到《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保護區等規範。
脫離保育類 農民:當然好
對於台灣獼猴可能降級,飽受「猴害」的農民大表贊成。高雄市旗山農民李致弘家中種植蜜棗與芭樂,三年前不堪猴群作亂,全面剷除高經濟作物蜜棗,改種受害程度較低的香蕉,聽到台灣獼猴可能脫離保育類行列,興奮說「當然很好啊」。
李說,香蕉套袋會增加猴子採收阻力,不過芭樂園就逃不出猴群摧殘,今年芭樂賣價好,高達四分之三的芭樂因猴害短收,每次補抓獼猴就要請市府農業局人員到場處理,自己都感到不好意思,若脫離保育類,日後驅趕或捕捉更有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