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馬來西亞總理納吉政府昨天在國會提出明定「假新聞」違法的法案。違法者需繳高額罰金,面臨最高十年徒刑。
在政府爆發牽涉數百萬美元的貪腐醜聞後,此舉引發愈來愈多人關切大馬媒體自由。
路透報導,馬來西亞大選料於數周後登場,在此同時,納吉因捲入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醜聞面臨廣泛批評。
根據二○一八反假新聞(Anti-Fake News 2018)法案,發布所謂假新聞的人,可能面臨高達五十萬令吉(約新台幣三百七十三萬元)的罰金,或最高十年有期徒刑,或是同時接受這兩種懲罰。
法案寫道:「研擬的這項法案尋求保護公共大眾,阻止假新聞擴散,同時保障聯邦憲法之下的言論和表達自由受到尊重。」
法案將假新聞定義為「全部或部分有誤的新聞、資訊、數據或報導」,及專欄文章、平面資料和錄音檔。
反對派議員質疑,是否真有必要制定這項法律,主張政府已有廣泛權力控制言論自由與媒體。
納吉政府提出這項法案後,反對派議員王建民在推特上說:「這是對媒體的攻擊,企圖在第十四屆大選登場之前,將恐懼植入人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