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太陽花」學運占領行政院部分二審宣判,台灣高等法院昨駁回檢察官上訴,包括黃國昌、陳為廷等二十二人仍維持無罪,高院並多次強調言論自由的重要性。高院發言人邱忠義表示,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理論上不得再上訴。
對此,昔日是轄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的方仰寧表示,對判決結果表示尊重,但站在警察職責上,認為群眾仍是「非以正常方式」進入立法院,未來警方依法執法,見有不法行為就要追究,不會因單一事件而改變。
高院指出,本案導源具爭議性的服貿協議的「議事程序」,檢察官在整體事件中,只是針對「言論」的部分追訴,也就是只針對煽惑、集會遊行、侮辱公署及妨害公務等部分起訴,並沒有起訴被告等人占領立法院的行為本身是否構成犯罪。高院認為不必套用抵抗權、公民不服從運動等理論。
而關於立法院中山南路正門前衝突部分,蔡丁貴被訴違反集會遊行法,但當日並沒有暴力事件,警方沒選擇其他較輕微的手段達成維護民眾通行、社會秩序的目的,未衡量限制人民集會自由與影響社會秩序的比例性,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