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已婚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遭拔官,他提再審,職務法庭改判罰俸一年(約二百一十六萬元),保住法官身分,輿論譁然。該案受命法官陳志祥昨接受媒體專訪表示,本件不是性騷擾,不迎合輿論的判決才顯法官的偉大;當初曾對本案提起彈劾案成功的監委王美玉則表示,職務法庭組成確有瑕疵,將提出再審。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昨表示,法官的言行應該有更高的標準,再審判決結果不符合社會期待。現行法官法規定,只有當事人可以提再審,司法院依職務監督權,將敦請監察院檢視有無再審的理由。往後,司法院也將提升法官的性別意識、貫徹性別平權在職教育,並改進職務法庭事務分配、遴選制度。
王美玉、方萬富兩人也認為陳鴻斌的性騷擾案,職務法庭首次判決「免除法官職務」和再審判決「改判罰薪一年」,落差太大;此外,職務法庭組成確有瑕疵,會依規定在收到職務法庭判決文後立即提出再審,盼職務法庭能再行審酌再審判決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