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貴版〈在佛光山做義工,印證給的精神〉一文,對「法師的親切招呼和師兄姐們的熱情招待訪客,那種不辭辛勞,只為付出印證了星雲大師『給』的精神」特別有共鳴。
從職場退休後,我參加義工,四處募集生活物資,傳送愛心與祝福給關懷專門收容六到十八歲失親、家庭變故、受家暴的「菩提之家」,希望幫助他們盡早脫離困境,提高生活品質,促進身心健康;得到尊嚴、尊敬,重燃希望,能重新站起來。
每每我付出真心的關懷及陪伴,收穫與喜悅之心盈滿懷,也從中了解原來這就是「給」的意義,勉力實踐星雲大師一貫主張的「四給」精神: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
重要的是,我愈為他人著想,情緒愈正面,即使有壓力時,情緒也不會變負面。內心的煩惱念頭減少,每天都歡喜,生命真的不一樣了。
滿樂法師說得好:懂得給別人是最富有的,只要願意一加一的結果肯定大於二,「給」不在乎能力的大小,珍惜當下每一份學習的因緣,不空過日子才能以生命影響生命,為自己創造無限的因緣,這個世界也會因而更美麗。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實踐四給理念,處處聞聲救苦,樂於行菩薩道,一起幫助更多人,就像佛光人一樣協助大家,盡自己的能力回饋社會,生命一定會更加寬廣、充實。
楊樹槿(桃園市╲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