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及各地方政府在全國畫設八十處「空氣品質維護區」,配合行政院去年底拍板「空汙防治行動方案」,未來將可限制高汙染車輛進入空品區。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未來將在停車場等容易監測區域,限制高汙染車輛於特定時段進入或訂定差別費率,管制車種優先針對二行程機車,以及一、二期老舊柴油大貨車。依照空汙法,限制車種若擅闖空品區可處六百元至五萬元罰鍰。
交通部路政司也進一步規畫,將國內松山、台北、高雄三大機場,以及七大港區、十三處風景區停車場畫入空氣品質清境區,並由地方政府公告畫設;此外,也不排除將各地火車、高鐵及捷運車站停車場也納入,由於目前空汙法正在立法院,交通部表示,最晚將在空汙法修正上路後三個月內公告。
賀陳旦表示,空氣品質維護區將配合科技執法,限制高汙染車輛進入,初期以在地下停車場等汙染不易消散、較易偵測密閉空間為主,相關辦法實施一段時間後則禁止進入,至於以提高費用或限制時段來管制,則因地制宜。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鴻德說,立法院下會期將審查空汙法,審查通過,環保署會訂定子法,再由地方政府畫設空品淨區,畫設完成後,將重新公告高汙染車輛不能進入。
「像是港區、空汙較嚴重地區,都可納入。」蔡鴻德提到,交通部希望二○二○年後加嚴管制標準,屆時交通部會將高汙染車輛資料轉給環保署,若未符合排放標準,會通知車主做檢測,檢測超過依法開罰,開罰第三次後,則註銷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