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雇用三十人以上的事業單位,變更工時或輪班間隔等計畫,要送地方政府備查,新北市勞動檢查人力有四十五位,每年檢查量約七千件,勞基法三讀通過後,勞檢同一案件因較為複雜關係,每案所需時間較長,甚至要多次檢查。
新北勞工局還說,除了審閱備查外,還必須協助未成立勞資會議事業單位,增設勞資會議,另外也需要審查事業單位的工作規則,目前只能規畫暫時給予支援人力,解決困境,另外勞工局每天也增加百通的諮詢電話。
台中市勞檢員目前只有二十人,勞工局長黃荷婷說,勞檢員包辦宣導、輔導、檢查,若這次修法後讓工作時間更有彈性,違法應不至於太多。台中市一直在有限的人力下發揮最大效能。
台北市勞動局有六十名勞檢員,雖然人數是全台最多,但因為台北市的營利事業單位也是全台最多,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目前案件數量已達能承受的上限,如果因為勞基法新制衍生更多爭議案件,現有人力恐怕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