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湘湘(台北市╲家管)拜讀〈台灣人民的薪水夢〉投書,個人認為蔡總統所謂勞工最低薪資應拉高到三萬元,又說也要思考調薪後雇主負擔勞健保成本增加的問題,兩面討好的意味濃厚。基於政府角度,無可厚非,但應提出勞資都可接受,而且可行的方案。
勞工希望努力付出與薪水調漲成正比,企業則希望扣掉必要成本及人事費用後,仍有一定盈餘,繼續擴大經營版圖。持平而論,調薪確實要考量雙方利益平衡,不宜偏袒任何一方。
要求虧損的企業加薪,不盡合理;賺大錢的企業吝於加薪,又太超過。政府要做的,除鼓勵企業本於同理心的良知,給予勞工合理待遇,也要建構企業經營的精算機制,讓調薪有標準可參。
亦即,綜合公司設備、成本、申報營收資料等數據,精算勞工合理待遇及調薪比率,讓勞資雙方參考,政府、勞工、資方各盡所能,夢想一定會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