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民眾遇到消費糾紛都知道找消保官,現在遇到稅務有爭議,也能找「納保官」協助處理。 今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即將施行,為維護人民基本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以後有稅務爭議案件,可請納保官幫忙,就如同民眾遇到消費糾紛,可向消保官陳情一樣。
竹市稅務局副局長吳鈴玉表示,新竹市納保官由現任薦任八職等主管王惠紋、審核員張鈺婉擔任,她們從事稅務工作十年以上,具備稅務、會計及法律專業,二十八日起為納稅人提供服務,未來民眾如遇有稅捐爭議,也可找納保官,提供稅務案溝通協調、申訴或陳情及救濟諮詢等服務。
桃園市二名納保官,由稅務局法務科科長曹淑桃兼任主任納保官、服務科科長林玉禪兼任納保官,桃市府地方稅務局局長林延文表示,以中立公正立場,提供納稅人法規疑義解釋,以及租稅爭議諮詢等服務。苗栗稅務局分別由資訊科長譚玉美、複核科長徐雲姝擔任納保官。
吳鈴玉舉例,當納稅者對稅捐稽徵機關的調查程序或行政救濟階段有所爭議,可以申請納保官進行溝通、協調;納稅者如認為稅捐稽徵機關有行政違失,不當調查,致損害權利,也可以向納保官申訴、陳情;納稅者如不服行政處分,要申請復查等行政救濟或不會寫救濟書狀等,納保官會提供法令、案例資料及相關程序諮詢等服務,藉由納保官的居中協調,化解徵納爭議,促進雙方和諧。
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如需納保官協助,可事先透過書面、傳真、電話或電子信箱提出申請,另稅務局網站已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供民眾上網查詢相關法令及疑義問答,同時公告納保官姓名及聯絡方式,民眾可直接上網查詢,有任何疑問,可洽稅務局網站或撥○八○○-○八六九六九轉○、一九九九市民服務專線,由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