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公布資料顯示,近三年消防警察人員、水上警察考試均招不滿,各縣市警消人力嚴重不足,勤務雪上加霜。
據分析,警消工作危險性高、考試科目太廣、專業科目成績偏低,讓考生裹足不前。
警消工作之本質,具有公共性、專業性及責任性,無法委託民間辦理,必須由國家招考任用,因此,提高警消待遇及工作安全保障,應是合理且必要之途。
無法保護自己,如何維護公共安全?警消首應增添新型裝備,提升執勤安全效能,大幅降低職場危險及傷亡。招考方面,斟酌減少考試科目,盡量偏重於與勤務相關科目,專業科目部分,則可降低評分標準,並以加強職前訓練補足。
最重要的是,警消人力的待遇、福利及退休金制度,有必要全盤重新評估,適度提高,讓「付出」與「所得」符合比例原則,應該可以改善招不到人的窘境。
曦曦(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