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秋丰(屏東縣/嘉義大學中文系碩士班研究生)
針對近來修法爭議造成的風波與抗議,蔡總統說她會概括承受,負起最後的責任。這是毫無意義的話,甚至更凸顯其專政獨行,因為這些話不是出自於仁心,而是私心。
試問一個有法制基礎的民主國家,可以不顧民意,動用政黨力量強行修法嗎?從民主精神來講就已喪失了立法的合理性。
並且,真正承擔的是廣大的老百姓,不會是總統,也不會是高官政要與民代,因為法案的對象是人民,所有的規範都是要求人民遵守,總統並沒有減損任何權力與待遇,但對人民而言,可能會被剝削得更嚴重,而且是合法的剝削。政府的責任在哪裡?我們其實是看不到的,不僅立法過程違反民主機制,態度上還爭功諉過,毫無憐憫之心。
工作是為了生活,不是把工作當生活,低薪的環境造就人民要花更多的時間去賺錢,最後得到的卻不符勞動成本與生活目標,讓人民無力回應生活需求,這些都不是總統可以體會的。要談承擔,您根本不及人民所受苦痛來的多。
統總的「承擔說」與閣揆的「功德說」,都看出政府對人民的態度,已成為資方的代言人。這些強行通過的法案是「以力服人」的結果,未見民心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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