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因應大學自主多元化發展趨勢,教育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修正《學位授予法》,讓體育類碩博士也能和藝術類、應用科技類一樣,以技術報告或成就證明替代學位論文,也就是優秀的運動員可以比賽等成就證明代替論文,但仍需修完該修的學分。
此外,修正草案鬆綁授予學位規定, 讓大學生透過教育部核定的產學專班入學後,前兩年修滿八十學分就可取得副學士學位,保留一定年限先去工作,日後可以再選擇進修取得學士學位。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說,本案列為優先法案,希望立法院下個會期、明年上半年通過,明年八月一日起適用。
教育部長潘文忠昨天在部務會報致詞指出,現在大學紛紛推動多元升等機制,過去學生只能用學位論文畢業的模式,也應朝向「多元化」。
潘文忠也表示,《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考量跨領域選修的需求,放寬加註專長。可鼓勵學生找尋自己的興趣、未來發展方向,不再像過去學生考進大學後,不管喜不喜歡,就只能一路讀到畢業。
李彥儀說,未來如藝術、體育等強調實作與技術發展的相關科系,將以技術報告作為作品,打破過去只能用論文等學術導向的評量模式。
但李彥儀舉奧運金牌舉重選手的許淑淨為例,即使她再多拿幾面奧運金牌,並不表示就能取得博士學位;未來比賽成績雖可取代論文,仍必須符合修畢應有的學分課程,以及相關的機制才可取得畢業資格。
此外,李彥儀指出,目前許多學校的必修學分太多,有的學生要修到近兩百個學分才能畢業,未來只要學校肯承認學分、教育部擬讓學生可赴他校雙主修或輔系。
她也說,為因應學生及業界的需求,草案也讓學生讀完兩年、八十學分後,可以先取得副學士學位,讓學生工作一段時間後,再依照修畢應達課程學分給予學士學位。
對此,明新科大校長林啟瑞認為,學生可以利用前兩年在學校時認真念書,取得副學士學位、工作後再依自己的興趣進修,也會增加業界與學校合作的意願。
但林啟瑞也說,對學校的挑戰就是學校必須與優質企業合作,「絕對不能讓學生進修淪為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