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一○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其中台灣電力公司編列八點五億元「核四資產維護管理費用」,經表決通過民進黨團提案,僅刪除管理費一億元,時代力量堅持全刪提案最後落空。
「一○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部分,朝野黨團立委經協商後多有共識,但在核四資產維護管理費用仍有歧見;時代力量黨團提案表示,立院已於去年七月刪除二○一六年核四廠封存計畫預算五億元,並作成附帶決議,明確要求台電不可再編列封存預算,但今年台電公司卻仍以「核四資產維護管理預算」名義,繼續編列八點五億元預算,提案要求全數刪除。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指出,該項經費是用於核四相關資產確保結構、系統、設備處於良好,若國內對重啟核四沒有共識,他贊成整廠輸出外銷到其他國家,取回相關費用;若不編列該經費,資產不保存,台電恐面臨破產、電價大幅提高、相關人員將被追究責任,政府和台電應依法行政,確保核四的二千八百三十八億元國家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