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被行政院強制停職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劉孔中,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這起行政訴訟有規避訴願程序之嫌,也不符合「情況緊急」的情況,昨天判決駁回聲請。
NCC委員劉孔中因親人分別擔任NCC外派公司的司機,被行政院點名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務員服務法與通傳委員會組織法,送監察院裁罰、繳回所得,並由人事行政局移送監察院審查及停職。為此,劉孔中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聲請停止執行」行政訴訟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表示,NCC委員操守、社會清望不容有絲毫瑕疵或爭議;在爭議未釐清前,劉孔中如續任委員,對內不利業務推動,對外易遭物議,讓機關名譽、通訊傳播產業權益也同遭其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