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林火旺
實踐大學講座教授
以「一例一休」為精神的《勞動基準法》於二○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但是施行以來不到一年,民怨沸騰;賴清德就任行政院長順勢而為,修法已成定局。然而一個實施不久的法案,就要進行修正,這種把立法當兒戲的作為,全面執政的民進黨欠人民一個道歉!
去年在討論《勞基法》修正案時,民進黨的立委或官員,不論在政論節目或立院殿堂,極力推崇「一例一休」的優點,批評國民黨執政時期對《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的函釋,會出現勞工連續工作十二天的狀況,所以去年八月一日廢止這項函釋,民進黨的理由冠冕堂皇:關心勞工、不讓勞工過勞;但是從目前《勞基法》修正的方向來看,「七休一」鬆綁已成共識,如果通過,「連續工作十二天」又要起死回生,勞工過勞的問題,不知民進黨如何自圓其說?
對於立法草率的批評,民進黨名嘴上電視最標準的辯護方式是:國民黨去年的主張是「兩例」,那不是更糟糕!好像這件事更該被責備的是國民黨。這種推卸責任的說法,實在令人遺憾。實際的情形是:國民黨的立委中有人故意惡質加碼,所以喊出「兩例」,但這並不是國民黨全黨的共識。話說回來,不論國民黨當時主張什麼,法案是民進黨以多數決的方式通過,而且通過的是民進黨支持、不斷吹噓的版本,不到一年就要修法,該負責任的當然是民進黨。
即使國民黨的兩例可能更荒謬,但是一個少數政黨的主張既然沒有兌現,它要負什麼責任?如果國民黨兩例的主張確實離譜、為反對而反對,最多是得不到人民的支持,繼續在野而已;然而民主政治的邏輯非常簡單:誰有權力,誰負責,所以民進黨當然要為一例一休負全責!一個號稱「民主進步」的政黨,對於自己兒戲似的立法,最後只會以轉移焦點的方式拉國民黨墊底,減輕自己過錯的壓力,漠視民主政治就是責任政治的道理,實在可悲!
事實上從「一例一休」到「公教年金改革」,民進黨挾其國會多數的優勢,強渡關山,完全忽視各行各業的差異性遠比想像中複雜:同樣是「勞工」,電影工作者和生產線上的工人,性質並不相同;同樣是「教師」,中小學老師和大學教授的性質差異極大,只用一套標準規範所有的「勞工」或「教師」,根本是簡化問題,不但沒有解決問題,施行的結果反而製造更多問題。
在去年修法前,民進黨極力吹捧「一例一休」可以避免勞工過勞、保障勞工權利,立法後卻造成勞工薪水未增、資方多付成本、一般人民承擔物價上漲的三輸局面,雖說修法是亡羊補牢的必要作為,但是民主政治是責任政治,民進黨這種浪費立法資源的決策品質,難道用一句「國民黨主張兩例」,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對人民主人交待?
事實上民主政治不只強調「少數服從多數」,也強調「多數尊重少數」,如果不讓少數充分表達意見,只是仗著人數的優勢,強力展現政黨意志、一意孤行,這樣的「多數」就是「多數暴力」,根本不值得服從。為了通過「前瞻條例」推出一個完全違反民主精神的「一事不二議」策略,可以說是民進黨多數暴力的典範。如今「一例一休」注定短命,不但打臉自己,也再次證明民進黨濫用民主多數,這樣的治國能力怎不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