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綜觀全世界,除了少數國家如:新加坡、馬來西亞、諾魯、巴林等,需要年齡超過二十歲才能投票以外,公民十八歲就能投票已經是世界主流,中華民國目前規定二十歲以上的公民才能投票,不但與世界脫節,在民主國家中更是少數。
根據二○一六年英國《經濟學人》智庫(EIU)的報告指出,在滿分十分的民主指數中,中華民國的民主指數為七點七九分,民主化的程度在亞洲排名第六,僅次於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和印度,在全世界則是排名第三十三。
台灣與日、韓等國都在「完全民主」的臨界點,然而亞洲前十名民主國家當中,只有台灣仍規定需滿二十歲以上才有權利投票。
明顯不合理的是,台灣年輕人十六歲就要繳稅,十八歲就要負完全刑事責任,但因不符合民法對成年的定義,沒辦法獨立開戶、申請信用卡等,在憲法上也沒有投票的權利。
《經濟學人》報告也指出,台灣不管是在公民權、政府效能和選舉程序都有水準以上的表現,但在政治文化及政治參與方面卻不太理想,分別得到五點六三分和六點一一分。
不過報告也提及,日本於二○一五年下修公民投票權至十八歲,但二○一六年參議院的投票率,比起二○一三年只提高百分之二,顯示即使下修投票年紀未必能有效提高公民政治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