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銀行」
已在大陸七個省十個貧困縣實施了放貸業務,
累計向十萬多農戶發放貸款近二億元,
有四十萬多貧困人口受益。
【本報訊】經過近十年的小額信貸實踐後,中國扶貧基金會決定將屬下的小額信貸部按照銀行模式運作,建成中國首家專門為窮人貸款的「窮人銀行」。
「窮人銀行」創始人是得過諾貝爾和平獎的孟加拉銀行家尤努斯,目前已有上百萬印度人受惠。它具有貸款額度小,利率較高,五戶連保,現場集中發放和整貸零還等基本規則,確保將款貸給窮人。而且,貸款的窮人還可以得到全程服務,在向農戶提供小額貸款的同時,還有專門的信貸管理人員為農戶提供法律、經營管理和生產技術等培訓及信息服務,提高農戶的自立和自我發展能力,使農戶真正實現增收,脫貧致富,順利還款。
中國扶貧基金會小額信貸部主任劉冬文說,目前已確立了明晰的產權,建立了一套獨特而規範的操作和管理程序,開始嚴格按照金融機構的規範流程運作。「窮人銀行」的業務專為窮人來量身訂做,一般單筆農戶貸款的額度為一千至五千元,期限為六至十二個月,年利率為百分之七至九,每月分期還款,無需任何抵押或擔保。
劉冬文說,目前,已在全國七個省十個貧困縣實施了放貸業務,累計向十萬多農戶發放貸款近二億元,有四十萬多貧困人口受益。他表示,現在這十個小額信貸操作機構一般都能在二至三後基本上可以收回貸款和利息,可以將收回的貸款貸給更多的窮人,實現了自負盈虧,達到可持續的良性循環經營。
「窮人銀行」鼻祖怎麼看這件跟進呢?尤努斯認為,中國小額信貸機構現在奉行的「只貸不存」原則,等於「鋸了小額信貸的一條腿」,是目前中國小額信貸發展的最大障礙。「窮人銀行」最根本的問題,恐怕是在於其鄉村銀行可以借吸儲大肆擴張,而中國小額信貸機構只能「坐吃山空」。
尤努斯還說,中國政府目前在發展小額信貸方面缺少必要的監管環境。他說,孟加拉的鄉村銀行的監管非常透明,政府可以有效監督,董事會可以有效管理,「這對一個小額信貸機構的良性發展來說非常必要」。
如果在缺乏這些內外部條件的基礎上貿然開放存款業務,國家面臨的金融風險非常之大,中國就是一例。其次的問題是,只開放存款而無利率自由,並且不允許私人進入小額信貸領域,無法解決儲戶所得利息低於通貨膨脹率、無法解決公眾財富保值增值問題。
經濟學家茅於軾同意這觀點,他說,中國若有十萬人受到小額信貸的幫助,即使排除農業銀行和農信社及其大量分支機構,這些功能全部算在三百家小額貸款機構身上,平均每家只能讓三百人受惠,回報恐怕遠遠不夠支付人員工資!
可見現有管理體制下,即使增加一個專業的小額信貸銀行,即使允許小額信貸銀行開展儲蓄存款業務,效果也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