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毓蘭(亞洲警察學會祕書長)
就在府院數度措辭嚴厲,同聲否認閣揆更迭的「假」新聞聲尚未落下時,行政院長林全請辭獲准,賴神來了!由於消息塵埃落定的日子適逢農曆七月十五,不少網友揶揄賴清德是被「抓交替」,然中元節也是「佛歡喜日」,寧可正面予以新揆祝福,期待在感恩月上任的他,不僅能夠孝親報恩,還能藉此新職發揮慈悲濟度的大能。
因此,對於賴清德主政的新政府,我仍有期望,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不是局外人,不容坐視台灣繼續空轉沉淪,而我深知愈是在百廢待舉的關鍵時刻,警察愈是扮演關鍵角色。
台灣的警察制度,有五十年日據時期的影響與基礎,但也受到國民黨政府播遷來台後的族群對立、戒嚴、國際化、民主化等影響,角色與功能都有不同的演化。
在威權時期,警察可以發揮社會控制的功能,也是維持社會穩定最重要的力量;但是在民主開放時期,警察更是民主法治的捍衛者,政府施政的重要推手。
三十年前蔣經國決定解嚴、開放黨禁,在台灣的歷史轉折點上是「造福萬代」的驚世之舉,民主轉化的過程中,能夠如此平和,其實和解嚴前由孔令晟署長進行的「警政現代化」有關。
孔署長當時以「警察效率的講求、教育訓練的精實、充實警勤裝備、提高警察待遇,與革新警察勤務制度,並嚴格規定警察的執法行為,必須嚴正而中立,以減少警民之間的衝突」,建立嚴正而中立的警察,無疑是台灣能夠在轉型中不見動亂的安定力量。
但是,過去幾年來,警察的嚴正中立,顯然已經被撼搖危矣,易言之,這段日子警察的專業與尊嚴,已遭踐踏無遺!
首先是警察無可以依循的法律。
早在由蔡英文主席號召帶領民進黨人上街頭示威遊行,曾說:「逼民眾上街頭,是最大的暴政。」從此,台灣的街頭已無寧日,仍然執行《集會遊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警察宛如司法棄嬰,多少警力受困街頭,病倒、累倒,但依法移送的違法者,幾全數遭檢察官、法官釋回,造成辱警者、襲警者都受言論自由保障,執法者反而遭控侵權的怪象。
因此,首要之務,賴揆應先請執政黨立委優先修改集遊、社維兩法,警察能夠有法可循可執,社會秩序才能有望恢復。
其次,請不要歧視警察、消防、移民、海巡、矯正等所有執法人員,給他們合理的預算、裝備、待遇與法律保障。他們的危險過勞,他們經常要因為勤務、天災人禍,停休留守,這些都沒有反映在退休金的計算上,而是與一般公務人員齊頭式平等,不符合公平正義。
對於退休警消的子女教育補助,應該比照軍人核發;對於因公傷病的執法人員,要有更周延的照顧,不要讓他們淪為醫療人球;考試院銓敘部對於警消「因公殉職」審查的過分嚴苛、不合時宜,已經嚴重打擊警消士氣。
去年政黨輪替後,林全就任行政院長的第一日,就以和諧為由對太陽花撤告,但仍坐視警察繼續被太陽花們控告殺人,造成警察的專業尊嚴蕩然。
新人新政,冀望賴清德發揮「神」威,來個真正的神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