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夢陽
以前,我總是很珍惜自己的東西,所以當家人、朋友開口要借的時候,我都會直接拒絕,或是事先聲明,如果弄壞或弄丟的話,要賠一個新的給我。
然而儘管事先約法三章,還是會發生許多意外,例如拿回來的東西有了借出前沒有的瑕疵,我總會很生氣地請那個人下次小心一點。但長期下來,借出的東西還是難免受損,讓我既無奈又難過,有一次還因為這樣與朋友翻臉交惡,朋友認為我很小氣。
由於那樣的無妄之災一直發生,不管你借不借,別人都有話可以講,因此我寧願不借,至少東西不會受損。不過後來因為一件事情,我的作法漸漸有了轉變。
我很少跟朋友借東西,因為怕把人家的寶貝弄壞了,但總還是有不得不借的時候。有一次,我不小心弄壞了朋友珍貴的物品,心想著也沒有錢可以賠償,只能硬著頭皮向朋友道歉。
沒想到朋友並沒有責怪我,還對我說:「借出去的東西,弄壞了又如何?」他覺得,任何東西不管珍貴與否,總是比不上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如果因為這樣交惡,豈不是本末倒置?在他心中,只要是經過衡量可以出借的東西,就不會再去計較物品的狀態,因為人生沒必要太過計較。
我剛開始覺得他很傻,後來漸漸想通,發現他才是對的。所有的東西都不過是身外之物,「人」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