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大同案更一審 林蔚山判8年 |2017.08.24 語音朗讀 136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十多年前投資女性友人周雲楠的通達國際公司,被控以大同集團子公司資金融通金援,導致大同虧損十七億餘元,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更一審宣判,林蔚山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判刑八年,併科三億罰金;大同前財務主管黃仁宏處判刑兩年,緩刑五年。 此外,林蔚山未扣案的十三億五千多萬元犯罪所得,通達公司未扣案的十五億六千八百多萬元,都被宣告沒收。對此林蔚山表示,深感遺憾且完全無法接受,將循法律途徑爭取權益與清白。 前一篇文章 杯葛前瞻 藍提案疊105公分高 下一篇文章 世大運鬧場 毆警、擲煙霧罐 2退伍軍人到案 熱門新聞 01菲律賓佛光人 深入弱勢社區傳遞三好2026.06.2402新馬寺教師祈福聯誼 與時俱進增益教學2026.06.2403走讀座談 愛書人共探永續之道2026.06.2304讀書不只如是我聞 信受奉行最重要2026.06.2305中天寺建寺 百歲修女簽瓦結緣2026.06.2406歐洲熱浪飆破45°C 法國18人熱死2026.06.2407縱谷大地藝術季 12作品吸睛2026.06.2408花蓮萬里溪堰塞湖 20天內恐溢流2026.06.2409【活出精采】系出名門2026.06.2310歐洲佛光幹部講習 信仰永續傳承 2026.06.2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聯合防禦操演 下月登場韓會美眾議長 聚焦雙重課稅21年沒股利 台電今年估虧280億率團赴美國會外交 韓:台願承擔更多國際責任立陶宛與陸 擬恢復外交對話韓國瑜訪美 首站參訪台積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