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欠費分期繳納 不用申請證明 |2017.08.01 語音朗讀 165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積欠健保費去年申請分期繳納者有九萬多人,總累計欠款二十六億元;累積欠費無力還款者可申請分期繳納,現行規定可分十二期繳完。健保署承保組科長李春娥表示,健保署近日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滯納金分期繳納辦法》,未來欲申請延長分期者,不必再四處申請證明,而是由健保署連結財稅資料庫,只要是年度所得未達免稅額門檻,就認定符合延長費分期繳納資格。新制將於修正草案預告期滿、經衛福部發布後正式實施,最快九月中下旬上路。 前一篇文章 醫療短波 下一篇文章 孕婦腹痛 小心胎盤早剝 熱門新聞 01水晶物理性 與化學性質2026.03.1702北美最乾燥加州死谷 罕見繁花錦簇2026.03.1803大馬急轉彎 撤回美對等貿易協議無效說 2026.03.1804店貓上班摸魚睡翻 萌樣逗樂網友2026.03.1805【歷史點滴】走過百年 高雄橋頭糖廠2026.03.1806美海軍引進機器人 爬牆維修艦艇2026.03.1907【大江南北】哈爾濱呼蘭天主教堂2026.03.1808【分享時刻】某些愛2026.03.1809草間彌生作品 德國展出2026.03.1810澎湖食農教育 向下扎根2026.03.1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落實勤洗手 腸病毒不來找春分養生重調肝養血 拉筋伸展促氣血循環晚餐喝碗味噌湯 改善睡眠吃素當義工有信仰 造就加州長壽小鎮創世基金會 守護植物人40年塑化劑增罹乳癌風險 中研院20年研究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