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欠費分期繳納 不用申請證明 |2017.08.01 語音朗讀 162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積欠健保費去年申請分期繳納者有九萬多人,總累計欠款二十六億元;累積欠費無力還款者可申請分期繳納,現行規定可分十二期繳完。健保署承保組科長李春娥表示,健保署近日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滯納金分期繳納辦法》,未來欲申請延長分期者,不必再四處申請證明,而是由健保署連結財稅資料庫,只要是年度所得未達免稅額門檻,就認定符合延長費分期繳納資格。新制將於修正草案預告期滿、經衛福部發布後正式實施,最快九月中下旬上路。 前一篇文章 醫療短波 下一篇文章 孕婦腹痛 小心胎盤早剝 熱門新聞 01【詩】夏身2025.08.1502佛光山佛館 台灣最強博物館2025.08.1303北區知賓培訓 以專業服務廣度有緣人2025.08.1404社論--許倬雲院士的悲願2025.08.1305挑戰你我認知 超級地球數量超預期2025.08.1706泰華寺致力譯經 促南北傳佛教融和2025.08.1407超新星爆炸 害地球物種大滅絕2025.08.1708IABS大會 佛光山AI佛典翻譯受矚2025.08.1509陳英俊 春風化雨途中法律助人2025.08.1610屏東講堂 佛光兒童發願奉行三好2025.08.1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中秋送暖 庇護工場禮盒吸睛盛夏多吃瓜果降火氣 西瓜苦瓜助利尿解熱挺顱顏家庭 溫昇豪募款傳愛西瓜、哈密瓜、鳳梨 含糖過高別當早餐人工生殖備孕壓力大 醫籲夫妻突破3難關蔬食族營養健康滿點 補充蛋白質、鐵、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