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嘉義訊】嘉義縣長張花冠和胞妹張瑛姬被控涉洩密、貪汙、圖利等案,昨天上午二審宣判張花冠十七個洩密罪合併判一年十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貪汙部分維持無罪判決,但這部分可上訴。張花冠因此免除牢獄暫保縣長大位,張瑛姬等其餘被告在二審改判較輕刑期一年八個月、不得易科,將入監服刑;她低調說不再回應,但強調清白。
昨天上午,嘉義縣議長張明達、副議長陳怡岳與林沐惠、黃嫈珺、林緗亭議員等人,帶著支持者到場為張花冠加油,得知宣判結果後現場立即響起掌聲。張花冠到場後眾人更高聲大喊「縣長加油!縣長是清白的!」張花冠也神情輕鬆地和支持者逐一握手、擁抱表達謝意。
「我是清白的!」張花冠指出,五年前檢調以罕見大動作,指揮數百名幹員對她搜索與約談,當時偵查作為,讓人質疑是做為平衡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索賄案採取的政治動作。經多年審理司法確認她未貪汙、圖利收賄,卻以洩密罪重判,雖然宣判的人「有點良心」,被判洩密罪可易科罰金,但她仍強調自己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