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上校以上退伍軍人是否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引發行政院人事總處與退輔會、國防部之間爭議,閣揆林全指示進行跨部會協調。昨天政院官員證實,基於照顧弱勢精神,決定維持人事總處原議,中校以下方可領取。不過軍方官員私下憂心,退伍軍人如有兩個小孩念大學,就可能導致「上校退休金比中校少」,有人恐將選提早退伍。
人事總處三日宣布,退休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八月一日起,公教改為月退金在兩萬五千元以下、軍人為中校以下退伍者才可請領。
政院官員說,中校以下軍人退伍時往往只有四十幾歲,小孩可能還在讀高中、大學,比較需要照顧;上校以上軍官退伍年齡較晚,就沒有這樣的狀況,因此決定維持原案,從一○六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實施。
軍方官員私下表示,根據國軍現行人事制度,中校最多可服役二十四年,上校二十八年。因此一般中校在四十六歲退伍,上校五十歲,其實子女的年齡層沒有太大差別。以今年退伍的軍官來計算,二十四年的中校的月退俸約五萬兩千元,二十五年的上校約為六萬元,每半年的落差,在課稅前是四萬八千元。
但子女若就讀公私立大學,每學期的教育補助費分別為一萬三千六百元與三萬五千八百元,換言之,如果退伍軍人家中子女教育負擔超過公私立大學各一人,上校就會領得比中校還要少。官員指出,對一些自認不可能擠進將軍窄門的人,如果有兩個以上小孩,年齡又正逢大學,可能考慮放棄晉任上校。提前退伍若要找工作,也比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