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芳修
台灣街頭愈來愈多的音樂表演,也增加了我和女兒上街逛逛的興致。
一次,在台北捷運地下街,遠遠聽到優美的歌聲,不由自主地就往熟悉的樂聲走去。歌手一首接一首高唱著我學生時代流行的情歌,喚醒了許多回憶,彷彿回到年輕時的浪漫歲月與故事發生時的情境。接著,歌手又演唱了現在流行的歌曲,孩子也駐足跟著哼唱了許久,短短一段時間的聆聽,讓我忽遠又忽近地穿越了時空,心裡好滿足!
中間稍作休息時,我回神過來,才發現唱歌的人是視障人士,衣著樸素,但優雅漂亮,與他演唱的曲風十分搭配。只見他渾然忘我賣力地演唱著,不管來來往往的人潮多或少、有沒有掌聲,總是會把歌曲從頭到尾完整演繹,專業的歌聲和情感表達,完全不輸電視上的歌手。
我再將注意力轉移,看到前面的打賞箱,雖然只是用厚紙板黏貼而成,上面可是貼著殘障人士街頭藝人許可證,證明他們是專業、專職,靠自己的能力謀生,認真工作的人。
聽完了美妙的歌聲,很多人陸陸續續投了錢,當我掏腰包拿錢時,心裡沒有一絲掙扎疑惑:給?不給?不像以前在街上碰到隨興吹個幾口、呼攏你的街頭乞丐,不知道是真是假,事後發現被騙滿是懊惱的感覺,反而是多日的餘音繞樑,讓我後悔給得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