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調查局北機站偵辦永豐金控超貸查出案外案。北機站搜索查扣永豐金主任祕書黃家瑩往來電郵發現,何壽川擔任永豐金、永豐銀董事期間,至少有五次不實簽領董事會出席費,其中一次何壽川明明接待廈門副市長參訪,卻虛偽填寫出席紀錄,涉及詐欺罪,讓何壽川被指控的犯行再添一樁。
專案小組在過濾黃家瑩往來電郵後,意外發現何壽川從二○一四至二○一六年間,有多次未實際出席董事會,卻簽名具領出席費。
據調查,永豐銀行董事會祕書王曉琪,多次在董事會召開前,先用電子郵件將簽到簿寄給黃家瑩,黃家瑩拿給何壽川簽名後,再交給永豐金控行政處人員,簽辦董事會出席費用申請款項。
永豐集團於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舉行第八屆第四次董事會時,何壽川明明在外接待廈門副市長參訪行程,卻偽簽董事會出席紀錄;同年六月二十日舉行第七次董事會,何壽川參加國策顧問座談會,仍以相同手法詐領,涉犯詐欺事證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