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科技執法系統15日起啟用,取締項目主要以超速、低於最低速限、變換車道及惡意逼車為主。圖/資料照片
【本報宜蘭訊】雪隧科技執法系統15日起啟用,取締項目主要以超速、低於最低速限、變換車道及惡意逼車為主。警方今天呼籲,隧道南、北向各設置8組,可連續處罰,違規者不要跟錢包過不去。
在超速罰則部分,雪隧內現今速限為時速90公里,但仍保有10公里寬限值,也就是時速超過100公里才會取締。
低於最低速限(龜速車)方面,行駛雪隧時若低於最低速限70公里,且同向車道前方50公尺以上沒有其他車輛,將法製單舉發,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在任意變換車道部分,行駛雪隧內若車道沒有事故、故障車及道路施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卻無故變換車道,可依法罰3000至6000元。
警方也說,在雪隧正常車速情況下,若車輛與前方車輛距離不足10公尺,屬惡意逼車,最重將處以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