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農曆春節只要請三天假,就能規畫十一天長假期。圖為旅展人潮。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一○七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總放假日數一百十五日,其中超過三日以上的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共計有六個。
六個長假分別為一○七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三天)、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六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五天)、端午節(三天)、中秋節(三天)及一○八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四天)等。
雖然明年農曆春節假期只有六天,為除夕(二月十五日)到大年初五(二月二十日),但民眾若好好規畫,只要多請三天假,也就是請二月十二日到十四日,就能變成十一天連假;至於四月四日至八日為五天清明連假,只要多請四月二日及三日二天假,前後加總也能變成八天連假;而十月十日國慶日為周三,只要請假八日、九日二天,或十一日、十二日二天,也能湊出五天連假。
人事總處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放假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並以前一周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人事總處進一步說明,一○七年民族掃墓節(四月五日)適逢星期四,調整四月六日(星期五)為放假日,並於前一周三月三十一日(星期六)補上班;另外,一○八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適逢星期二,調整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星期一)為放假日,並於前一周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六)補上班。
人事總處指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
至於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人事總處表示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明年假期如何安排
6個連假
元旦3天:106/12/30~107/1/1(周六~周一)
春節6天:2/15~2/20(周四~周二)
清明節5天:4/4~4/8(周三~周日)
端午節3天:6/16~6/18(周六~周一)
中秋節3天:9/22~9/24(周六~周一)
108年元旦4天:12/29~108/1/1
(周六~周二,彈性放假1天)
請假祕訣
請3天(2月12日~14日),春節變11天
請2天(4月2日、3日),清明節休8天
請2天(10月8日、9日或11日、12日),國慶日放5天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