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漸進式退休制度比較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
【本報台北訊】台灣人口快速老化,為因應此浪潮,銓敘部規畫「漸進式退休人力再運用制度」,希望公務人員、公立學校老師在六十五歲可請領全額月退之前,以減少工時或彈性工時,並可提前領取全額月退或部分津貼繼續服務;但這項制度,排除檢察官、法官適用。
銓敘部日前發函中央及地方人事機關,辦理「漸進式退休問卷調查」,向全國公務員徵求意見,做為後續政策規畫參考。
為因應少子化與高齡化的問題,針對勞工就業市場,行政院研議提出「中高齡就業專法」,參考國際做法,採取延後中高齡退休年齡、獎勵雇主聘僱。另一方面,針對公務機關及學校,銓敘部及國發會也正規畫漸進式退休制度。
銓敘部表示,這次問券調查目的,就是要使未來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更具彈性,同時兼顧政府人力需求,以及公務人員家庭照護與生涯規畫,因此研議「漸進式退休人力再運用制度」,讓退休人力再發揮。
銓敘部表示,目前研議方向是對於想在現行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方案下(達六十五歲才能領全額月退),對於還沒達到年齡而提前退休者,除了可以選擇支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外,銓敘部擬規畫新增一項選擇,公務人員在達法定月退起支年齡前的一定期間內,可以減少工時(或擔任部分工時工作),以繼續運用其人力,並准許領取全額月退或部分退休金。
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表示,若確定要著手推動,一定會針對各性質彈性規畫,像是國小教師、警消人員等都會有不同制度設計。他也強調,現階段只是開始研究,先了解公務人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