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遇害後,社會大眾紛紛以獻花、寫卡片、送小禮物等方式,弔念、不捨這早逝的生命。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小燈泡命案凶手王姓男子因罹患思覺失調症,士林地院依據「聯合國兩公約」判處王男無期徒刑,但法官在判決書透露小燈泡母親說「隔著白布感受女兒最後餘溫,當下只想手刃傷害她的惡人……求助心理諮商,但對淡化悲傷仍感遙遙無期」,法官痛批「王男極為殘暴、駭人,對被害人家庭和治安影響甚鉅」,但法官最後仍「屏除內心個人情緒」,未將王判處死刑。
法官認為,案發後民意調查超過八成民眾同意將殺害幼童、隨機殺人者處唯一死刑,法院身為社會體系,固然可以選擇阻力最小的路,判處王男死刑,但基於法治國的原則,遵守我國於二○○七年三月三十日制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規定,具有國內法效力」的法律,意即「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判處死刑」。
判決指出,王男去年三月二十八日凶殘砍殺女童致死,但因其出現「自認是皇帝堯,皇帝會砍庶民的頭,當我砍頭,就會有四川嬪妃來找我傳宗接代,所以我必須殺女童」的妄念,才下手行凶。
劉母去年六月遞給法院的「刑事意見陳述狀」指出,案發當天是她人生中最黑暗、漫長的一天,趕到現場只能趴在地上痛哭,隔著白布感受女兒身體最後餘溫,當下只想拾起腳邊的凶刀手刃傷害女兒的惡人,「這樣的情緒是沒有盡頭的悲憤」。
今年四月,劉母又向法院陳述,失去了心愛的女兒,她至今沒有一天不悲慟,即使求助專業心理諮商,「對於淡化的悲傷的進程和復原仍感遙遙無期」;加上社會大眾因此隨機傷人案陷入震撼、恐慌,民眾在案發時追打王男,還送上娃娃、鮮花和餅乾給被害人,顯見王男對家庭及社會治安影響甚鉅。
但是劉母也希望法院能仔細審酌王男的生命史和犯罪心理,期盼能讓小燈泡之死,絕地裡找到價值,法院便囑託心理學者陳若璋為王男心理鑑定。
鑑定報告指出,王雖然因家庭教養形成自卑、退縮,病發時也無及時治療,且鑑定時王也說「還在等待四川女子傳宗接代」,且平板的描述殺害女童的過程,並未出現驚恐,害怕,似乎將殺人的過程當成處理某種物品,因此若精神疾病未改善,再犯風險很高。
疾病未改善 再犯風險高
法官審酌,辯護人希望處王男「有期徒刑」,但王犯案後毫無同理心及罪惡感,多次向家屬道歉也只是想求輕判,並無悔意,若出獄後恐將對社會有重大危害,雖然無期徒刑仍有假釋機會,但反而能讓王男有時間和機會在監獄中進行醫療、衛教和心理輔導,才能充分實踐兩公約的「人道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