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司改會議第二分組通過決議,未來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改採「政治任命」,由司法院長提名人選,交由遴選委員會篩選過後,最後再交由總統從中圈選確定名單。
今日之所以要召開司改會議,乃肇因於國內司法普遍不受民眾信任,然而現在卻又決定最高法官改為「政治任命」,讓人有政治力介入司法的疑慮。
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獨立運作,互不侵犯,是民主政治的普世價值,過去我國司法受到政治力影響的傳言頗多,所以才會出現「法院是XX黨開的」等不當傳言。
司改會議該做的是,想辦法讓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凡是政治力有可能再持續干涉司法的現象,都應極力排除,怎麼會愈改愈倒退嚕。
司改最重要的是要能重拾民眾的信賴,但要民眾相信總統的任命超然毫無私心,簡直就是緣木求魚。
先不論手握最後決定權的總統,是否有故意要干涉司法獨立運作的意思,單從最高法官因獲總統青睞而出線,其中拔擢與被提攜的情誼關係,會讓外界對未來審判結果存疑,民眾不放心,反而會對司法界造成更大的傷害。
當校長派任都進步到脫離政治力的羈絆時,為何司改會議反而要背道而馳,將最高法官改為「政治任命」?
蔡田(台北市/退休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