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調吐心聲 今日入殿堂
台灣的街頭藝人(busker)老祖宗,算起來應是古代「流浪月琴手」;由於台灣早期民間社會,因生存在不穩定的環境裡,因此,流落街頭彈唱者不在少數,其內容不外乎藉古諷今,或一些勸世歌調,完全呈現民間最底層的聲音,物換星移,今此一樂器已可上國家級的音樂殿堂。或許因民眾對街頭表演者仍存在古代的「街頭藝人」乞食的刻板印象中,要讓街頭表演文化建立普世價值,看來這條路還很長。
有別於古代的走唱乞食心態,現代的街頭藝人表演,僅於假日與往來遊客作互動演出與推廣,其他時間則各自從事本業,有些從事高階教育工作者、重機械小工程師、文化單位負責人、媒體記者、知名廣播人、退休樂師、大學教授……等。他們撥出假日時間,到公共空間自娛娛人,讓往來遊人領受藝文感染力。
政治已解嚴 藝文上鎖銬
為了推展藝術下鄉、文化扎根的工作,近些年來,台灣的「街頭藝人」有風起雲湧的趨勢;也因此,在台灣幾乎每一個縣市都有街頭藝人的徵選或表演活動,這似乎表示,各縣市政府對於街頭藝人的支持是與國際同步的。
然而,理想與事實相違,因為,政府在支持時,同樣也讓「街頭藝人」的精神受創,如警察配合商家檢舉取締等;而政府大喊「藝術下鄉、文化扎根」,著實讓百姓看得「霧煞煞」,也讓街頭藝人感受不到被尊重,更讓街頭藝人感受到政府對藝文執行方式只徒具形式,這與做泡沫業績有何區別呢?
藝人秀才藝 警察來取締
街頭藝人指出,許多縣市政府只管發出證照,在管理上呈多頭馬車狀態,且未能提出專屬的公共表演空間,讓街頭藝人無所適從。
日前,有街頭藝人到台北縣瑞芳鎮的九份風景區演出,各國觀光客鼓掌叫好,人潮聚集在某些商家前,但其他商家卻藉以太吵為由,招來警察取締,這使未裝設擴大機放音的「街頭藝人」含著羞憤之心情而離開。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資深媒體人表示,九份地區的商家競爭較激烈,過去也曾有表演團體到該處公共空間演出,結果也是下場淒慘。面對如此困境,街頭表演者無奈地說:「這叫做政府落實基層藝文發展嗎鏞看來這也僅是口號而已。」
政策形式化 中央應處理
瑞芳鎮公所觀光課解釋指出,該地隸屬台北縣政府建設局觀光課風管所管轄,瑞芳鎮公所無置喙餘地。街頭藝人前往九份表演,瑞芳鎮公所也感到無奈;街頭藝人不禁要問:「主管機關到底有無誠意讓街市藝文深植於生活呢?」
他們表示,百姓看不到是非曲直,政府又沒有擔當,百姓何從?如何守法?如果政府沒有提供一個藝人安全的演出空間,在台灣慣性的「屬地主義」惡霸欺凌下,不僅影響治安,且傷害國際形象。
對此,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認為,內政部、文建會、觀光局都不想管,推說是地方自治的範圍,所以才會造成多頭馬車、甚至是同一縣市,換人就換政策;如此現象,中央應該要出面來主導才是,才不會阻礙了文化觀光發展的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