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錢文忠
為官者應當兩袖清風、剛正不阿、為國為民、無所畏懼,這才是真正的大丈夫。
據《新唐書》記載,唐朝有個人叫韋思謙,是唐高宗的監察御史,為人剛正不阿、不畏權勢。在一次出巡中,他發現有個官員有違法亂紀的行為,這個人還是個大官—中書令,而且聲名顯赫、家喻戶曉,即著名書法家—褚遂良。
韋思謙上疏向皇帝揭發,褚遂良即被免職。
但褚遂良畢竟是個有能力的人,過了幾年,皇帝想重新起用他。一復出,褚遂良就對韋思謙打擊報復,無所不用其極,把韋思謙貶至甘肅清水縣縣令。即便如此,韋思謙還是不屈不撓、慷慨激昂地說:「大丈夫應該敢說真話,要公開、大膽地做出一番事業報答皇上,怎麼能做一個庸庸碌碌的無能之輩,只為了保全妻子和自己的生命呢?我就是要明目張膽!」後來,韋思謙又被起用為御史大夫。
「明目張膽」這個詞的原義是指理直氣壯地做好事,而今「明目張膽」卻跟做壞事連結在一起,好事反倒不能叫「明目張膽」了。
【原文】
吾狂鄙之性,假以雄權,觸機便發,固宜為身災也。大丈夫當正色之地,必明目張膽以報國恩,終不能為碌碌之臣保妻子耳。(引自《舊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