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應颱風黃水事件,環保署去年預告修正加嚴天災期間飲用水濁度標準,上限從現行的三十NTU降低至四NTU。不過,台水公司表示達成難度很高,可能造成颱風期間停水機率增加、停水期間拉長、工業用水受影響等後遺症,希望修改。
環保署環管處表示,若天災期間水質超過四NTU,自來水公司仍可供水,但須採取應變措施,告知民眾水質不適合飲用,但仍可用於洗車、沖水等。
但台水指出,根據自來水法,自來水就是飲用水,如果飲用水質標準沒有寫明,台水於飲用水水質超標的情況下供水,可能被罰錢。
現行飲用水水質標準規定,天災或豪雨期間,原水濁度若超過一千五百NTU,飲用水濁度上限為三十NTU。環保署去年預告,原水濁度超過一千五百NTU時,四小時內飲用水水質濁度上限為四NTU。
台水董事長郭俊吉表示,這標準比過去嚴格七倍,「颱風或豪雨期間原水濁度飆到兩萬NTU都很常見,要在四小時內處理到只有四NTU,難度很高」。
郭俊吉說,台水正開發伏流水工程與更新淨水場設備,但起碼兩年才能汰換;正與環保署溝通,希望先放寬飲用水濁度上限,未來逐年降低標準,給予緩衝期。
台水主管指出,正常期間飲用水標準是二NTU,四NTU已很接近一般飲用水。以去年九月莫蘭蒂颱風為例,高屏溪河川濁水破兩萬五千NTU,「有時候連三十NTU都很難達標,何況是四NTU。」如果新標準上路,可能造成颱風或豪雨期間停水機率增加、停水期間拉長。
另外,台水主管提及,雖是飲用水質標準規定,國內沒有工業用水專管,只要自來水停止供水,工業用水也會受到影響。
北水處副處長陳曼莉表示,不反對環保署提升水質標準,但是要有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