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明訂未來各地焚化爐應優先處理所屬縣市之一般廢棄物,環保署於必要時得統一調度。修法後也提高罰則,未來若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將處一年以上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修法過程中,因事涉鋼鐵業循環經濟利用,業者盼能稍加修正,一度期盼進行朝野協商後再定案。由於初審條文指出,事業產出物有下列情形時,無論其原有性質為何都是廢棄物,包括一、已失市場價值,且有汙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二、違法貯存或利用,有棄置之虞者;三、再利用產品未依本法規定使用者。
鋼鐵業認為,以上陳述的事業廢棄物定意太過抽象,對鋼鐵業者是相當嚴重的衝擊。業界對抽象的法條文字相當擔憂,建議在三種廢棄物舉例前加上「主管機關認定」,以利循環經濟發展。但三讀條文最後並未納入相關文字。
另國安局特勤中心教官郭耿宏,去年三月因手槍實彈射擊訓練時遭誤傷頸椎,導致全身癱瘓,但傳出郭未領到慰助金,還可能被國安局追討鉅額看護費,引發外界批評。昨天立法院三讀修正《特種勤務條例》,明定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致全殘、半殘者,應給予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
修法後條文參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納入相關機制,並明定回溯至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適用,且條文修正施行前,以支出之費用將核實給予,因此郭耿宏確定可納入保障,不會再被追討看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