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民黨針對黨產會第二次凍結永豐帳戶及台新九張支票的行政處分提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開庭,國民黨認為發放員工薪資屬條例中「法定義務、正當理由」,不用事先向黨產會申請,強調解凍帳戶「不是要脫產」;黨產會則反駁「薪水是勞動契約所生的契約義務,而非法定義務」,認定要依第九條第一項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辦法事先申請。
國民黨的永豐銀行帳戶及台新支票遭行政院黨產處理委員會凍結,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黨產會的行政處分獲准後,黨產會除提抗告外,更決議做出兩項行政處分,再次要求永豐銀行凍結國民黨帳戶,暫停提領或匯出,並要求台銀及永豐銀對國民黨先前開出的九張支票清償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