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地面、屋頂的太陽光電仍不夠,連水面也可以利用。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兩大國營企業首度攜手合作,昨天簽署興建太陽能光電系統合作意向書(MOU),台水表示,規畫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的,不只台水所轄的二十一個水庫,也包括淨水廠、給水廠等,未來十五年計畫投入五百六十億資金。
台水董事長郭俊銘、總經理胡南澤、台電公司總經理鍾炳利一同簽署合作意向書;台灣電力公司表示,與台水合作規畫開發的太陽能光電場址,主要在中部以南,裝置容量約為十至十五MW(megawatt),目前高雄市的澄清湖水庫、鳳山水庫、嘉義縣仁義潭、嘉義市蘭潭水庫、新竹縣寶山水庫等,都在規畫評估中,初期設置面積約占水面的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三。
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鍾炳利說,太陽能光電發展從「陸域」走到「水域」,跟台電供電是一樣的,台電有很多的規畫,透過跟台水公司簽署合作意向書,完成後據估年發電量可達兩千一百萬度,可供五千八百戶家庭用電;台電公司指出,水電合作的開發面積只占一小部分,設置會對景觀的衝擊降到最低,充分考量觀光需求。
台灣自來水公司董事長郭俊銘說,作模式是由台水提供水庫的水面,提供台電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發電使用,不只全台所轄的二十一個大小水庫,還有水利會的埤塘,台水可收取租金,或兩方共同分享發電售電利益。台電表示,水庫水域設置太陽光電,水域冷卻不僅可提高發電效率,光電設施也可減少水庫水分蒸散、抑制藻類增生,減緩水庫優養化影響水質。
水上太陽光電,又稱浮動型太陽光電;為利用水域建置的太陽能發電設施,下設浮筒,並經錨定,雖在水面,但不會「隨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