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福部醫事司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草案,醫療法人醫院未來開設「醫院附設門診部」,只限於山地、離島及原住民等醫療不足地區,否則不得為之,醫師應回歸急重症服務,而非擴大門診。新制最快十二月底上路。
新光醫院行政副院長洪子仁表示,醫事司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源於日前長庚醫院在台北市設立診所,引發台北市醫師公會抗議「大小通吃」,長庚決定診所取消健保改自費後,爭議才停歇,讓衛福部正視醫院設診所的問題。
診所協會全聯會理事長曾梓展表示,醫院設院外門診部擴大門診量,使醫師看更多門診病人,無法專心照顧急重症患者,影響醫療人力資源,達不到分級醫療目的。健保會執行祕書周淑婉說,不希望大醫院開診所,搶一般門診病人。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醫事司決議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療法人醫院未來不可再設院外門診部,讓醫師接受轉診就好,並心照顧重症及住院病人。至於已設立者不溯及既往,但開業登記必須回歸醫院,不得再跨吃診所總額,讓醫療法人醫院遵守診所最多設置一家的規範。
醫療法人願到山地、離島及原住民等偏鄉地區開設院外門診部,石崇良說:「很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