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歲的游蕙禎(見圖右/法新社)及三十歲的梁頌恆(左),上月在立法會宣誓時,因高舉「香港不是中國」的布條,而引發連串風波,深化了中港之間的矛盾。
【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最高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一早以全票通過香港特區《基本法》第一○四條的解釋草案,一旦立法委員在宣誓就職時,拒絕遵守法律程序,則必須即時離任,不會再有第二次宣誓機會。釋法內容形同宣告香港「青年新政」兩名議員宣誓無效、喪失資格,也不得重新宣誓。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一釋法,被視為是中央當局自香港一九九七年回歸以來,對香港法制最直接的一次干預,料進一步加劇香港社會矛盾。
新華社發文說明解釋草案內容,列明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相應公職的資格。
梁振英:將全面執行釋法
香港特首梁振英周一表示,特區政府將全面執行全國人大常委通過的釋法內容。他說:「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詞不一致的誓言,或在宣誓時利用言語攻擊國家及中國人民的行為,需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四條規定,立法委員在宣誓時,必須承認香港為中國的一部分。二十五歲的游蕙禎(見右上圖右/法新社)及三十歲的梁頌恆(左),上月在立法會宣誓時,因高舉「香港不是中國」的布條,而引發連串風波,深化了中港之間的矛盾。
人大常委上周六表示,這兩名立法委員的行為破壞了香港的法制,並對中國主權及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消息人士指出,人大搶先在法院就此事作出裁決前釋法,也反映出香港資深法官及部分政府官員內心最深的擔憂。香港大律師公會指出,北京在香港地方法院就此案聽證之際介入,對香港司法獨立是一項沉重打擊,同時也會破壞國際對香港自治的信心。
在人大通過釋法後,人大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北京召開記者會表示,按國家憲法規定,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最終的解釋權,釋法並非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而是有助令基本法的含義更加明確,為香港的司法及行政部門,提供法理依據,令香港的法律得到貫徹實施。李飛又談到「港獨」問題,指「港獨」主張會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北京中央高度關注其危害,打擊的態度絕不手軟。
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宣誓風波釋法的前一天,數以百計示威者發起遊行至北京駐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期間警民爆發衝突。
警方曾以參與「非法集會」為由要求示威者盡快解散,惟示威者一度企圖突破警方的防線,警方出動胡椒噴霧加以制止,群眾則撐起雨傘抵抗,期間有一人被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