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香我
《揚州畫舫錄》卷二記:「揚州書畫家極多,兼之過客往來,代不乏人……茲自國初迄今各名家,先畫後書,附錄於此。」所錄百餘人,包括石濤、查士標、鄭板橋、金農等諸多名家,大部分是今人已不熟知的書畫家。其中有一位「施胖子,山陰人。始從繼父學寫真,兼畫美人。居揚州小秦淮客寓,凡求其畫美人者,長則丈許,小至半寸,皆酬以三十金。謂之施美人。」這一段記錄,頗有點意思。
一般買畫賣畫,皆以畫幅大小論價,這位施胖子的畫,卻是丈許半寸皆一個價,而求畫者也不以長短論畫值,「皆酬以三十金」,這不很有意思嗎?藝術這玩藝兒,原來寸短不讓丈長。
我喜歡看看報紙副刊,寫了小文章也投投稿,報刊上的文章都是要論長短的,比如稿酬按字數給、每千字多少多少、文章寫得長就稿費給得多,比如頭條文章一定是洋洋灑灑的大作,長就是分量啊,短文只能補補白填填報屁股。受了上面施胖子的啟發,我忽發奇想,如果現在有哪一家報刊,文章不問長短,用稿不拘格套,只要寫得好,有真意思、真見解、真性情,幾百字的豆腐塊,一樣上得頭條,一樣稿酬從優,那麼這樣的報刊怕是會讓讀者耳目一新的吧?而且說一句私心的話,這對如我一般只會寫寫小文章的作者們,也是一個很大的鼓勵呢。少少的字,也能把話說明白,也能寫出好文章,也能一樣有分量,作者何樂不寫,讀者何樂不讀,報紙又何樂不發表呢?
《沈從文晚年口述》裡記著一段:「那是一九三三年秋天,那時候巴金正住在我家裡,跟我住在一塊,我剛結婚,他一個月就先把〈雪〉那個長篇寫出來了,我那時候其實寫《邊城》都是到院子裡面寫,他到我書房裡面寫,我寫半年才寫完;他一下筆寫十萬字、十二萬字,我半年才寫六萬字。一方面也可以說我不善於寫中篇,另一方面,我總是有那麼一個認識,就是說寫得好的恐怕不在字數多少。」沈從文是大作家,他的許多作品早已成為文學經典,這一句「寫得好的恐怕不在字數多少」,還是服得人的,就像施胖子的半寸美人一樣可以賣三十金,這才是本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