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屏東訊】隨著冬天來臨,又到了屏東賽嘉飛行場最熱鬧的時節,為維護無動力飛行安全,屏東縣政府修訂無動力飛行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目前正送中央核定,如獲通過即可公告實施,未來業者或個人只要未合法申請飛行,都可依法開罰,最重可對業者開罰十萬元。
位於屏東縣三地門鄉的賽嘉飛行場,過去被譽為亞洲最佳飛行場,每年冬天吸引大批日、韓飛行傘好手,不過因為飛行場土地一直未獲解決,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始終不敢進場開發,加上法令規範不清楚,當地飛行活動始終遊走「灰色地帶」,非法業者、個體戶想飛就飛,管理單位根本難以約束。
縣府表示,未來新修訂法規公告後,個體戶或業者都必須事先申請才能飛行,如果違法活動,個人可罰一至五萬元;業者可罰五至十萬元,還可視情節連續處罰。
縣府表示,屏東縣早在九十七年就訂定無動力飛行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不過當時的管理條例對安全及相關罰責的規範並不清楚,這次大幅修訂,主要是著重安全管理及規範業者或個體戶應負的責任。
茂管處坦承,歷經多年努力,附近相關土地皆已取得,但就是無法取得最關鍵的土地,確實讓茂管處困擾不已,導致相關開發計畫一改再改,未來飛行活動一旦納入管理,茂管處或可先在周邊加強服務設施,為「卡住」多年的飛行場提供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