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去一家麵包店幫兒子訂生日蛋糕。
選好之後,我打算付一半訂金。大嗓門的店員說:「小姐,你可不可以全部付清,這樣我們方便作帳?」由於旁邊還有顧客在排隊等候,為免影響他人,我一口答應了。
生日當天,我在中午十二點半左右進麵包店拿蛋糕。
「小姐,你的蛋糕已經拿走了啊!」店員驚訝地說。
怎麼可能呢?預付訂金的收據還在我手上啊,是誰拿走的?
「大約十二點的時候,有一位先生來拿的,也許是妳先生吧。」
這怎麼可能?外子明明出國了,根本不在家!
店員解釋,單子上寫明中午十二點取貨,那位先生準時到店裏,一進門就說要拿巧克力蛋糕,她們一聽沒錯,就給他了。
白白損失一個蛋糕,實在冤枉透頂。經過這次教訓,下次購物付訂金時,我一定要多留一點尾款,免得再發生烏龍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