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洛克
〈Be A Giver-不怎麼樣的二十五歲,誰沒有過?〉的形象廣告,臉書與新聞鋪天蓋地洗版。
履歷
各家主管看的李安履歷是三十三歲,吳寶春是二十五歲。
評審
影片中擔任評審的七個企業產業是:演藝經紀、百貨業、藥品業、電子業、保養品業、服飾業、小客車租賃。
李安的
◦一九八七年,三十三歲的李安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呢?
◦一九七五年他已經從台灣藝術專科學校(現台藝大)影劇科畢業。
◦一九七八年取得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戲劇系學士。
◦一九八一年至紐約大學就讀電影製作研究所,取得碩士。
◦一九八二年完成短片《蔭涼湖畔》,獲臺灣金穗獎最佳劇情短片獎。
◦畢業論文作品劇情片《分界線》,獲紐約大學沃瑟曼獎最佳導演獎及最佳影片獎。
這樣的履歷去應徵「電影」相關工作,簡直是強到炸開。但保養品業(沒經歷、不會用)、小客車租賃(沒工作經驗)、百貨業(他如何去跟社會配合?)、藥品業(不是很好的履歷)。
即便李安的「電影」經歷強到爆表,但你叫他去面試以上的產業,被拒絕,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吳寶春的
◦一九九五年,二十五歲的吳寶春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呢?
◦十六歲他來台北當麵包學徒,學麵包之餘兼差賣菜、洗車、工地工。
◦二十二歲左右,吳寶春就當了麵包師傅。
◦二十五歲已經是台中三家麵包店的主廚。
這樣的經歷,去應徵烘焙業的技術職,超有資格的吧!但微妙的又是開場先讓兩位主管念了吳寶春的經歷「木柵菜市場學徒、美容洗車員」,涉及評論的如下:
百貨業(學歷沒有競爭力)、保養品業(不喜歡這樣的人)、藥品業(沒有一項專業)、服飾業(第一時間會刷掉)、小客車租賃(必須很誠懇)、演藝經紀(短時間頻頻換工作,會很擔心)。
不是烘焙業的主管來看吳寶春經歷,再好,當然都不會是他們要的人。
就我來看,這影片有幾項誤導:
1.質疑「過往學經歷」在理解一個人的效用。
2.貶低職場選才這份「專業」。
3.導向「人脈與裙帶」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