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二審重判 沒收黑心錢 |2016.08.26 語音朗讀 107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高雄訊】強冠餿水油案,二審高雄高分院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重罰強冠一億兩千萬元,重判董事長葉文祥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其中五年得易科罰金,是目前國內劣油官司中刑期最重,並依刑法沒收新規定,沒收強冠賣黑心油所得的八千一百五十萬多元。 同案被告強冠副總經理戴啟川十八年,其中四年得易科罰金,上游地下工廠負責人郭盈志(原名郭烈成)犯九罪,依一罪一罰宣告刑期合計二十三年六月,沒收犯罪所得七百二十一萬多元和儲存在廠內準備販賣的油品三百五十噸。 郭盈志的員工施閔毓二年六月,全案可上訴。 前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下一篇文章 高溫40℃ 幾米大象禁玩 熱門新聞 01普中捕手張育豪 挑戰中職狀元2025.06.270229.391 新台幣創3年新高2025.06.2603多倫多跨宗教聯合祈福 祝禱世界和平2025.06.2604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緣起與還滅─世界的起源到世界的還滅4-32025.06.2605【中醫專欄】新冠再流行,出入請小心2025.06.2806均衡吃、多運動、睡眠足 活化大腦預防失智症2025.06.2607知識翻越大山 姊弟返鄉報恩2025.06.2608【獻給動物朋友的詩】看大冠鷲 在天空織一頂隱形的帽子2025.06.2609【生活智人139】 數學家 庫查司基:在不確定中學習信任與懷疑2025.06.2810課徵糖稅、糖捐 逾7成民眾支持2025.06.3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車窗隔熱紙透光率 明年起納管不插電雲光島 獲國際設計獎課徵糖稅、糖捐 逾7成民眾支持屏東青葉國小 重現部落家屋中美角力 8 國學者共商競合出路安通鐵馬驛站 眺望縱谷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