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二審重判 沒收黑心錢 |2016.08.26 語音朗讀 111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高雄訊】強冠餿水油案,二審高雄高分院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重罰強冠一億兩千萬元,重判董事長葉文祥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其中五年得易科罰金,是目前國內劣油官司中刑期最重,並依刑法沒收新規定,沒收強冠賣黑心油所得的八千一百五十萬多元。 同案被告強冠副總經理戴啟川十八年,其中四年得易科罰金,上游地下工廠負責人郭盈志(原名郭烈成)犯九罪,依一罪一罰宣告刑期合計二十三年六月,沒收犯罪所得七百二十一萬多元和儲存在廠內準備販賣的油品三百五十噸。 郭盈志的員工施閔毓二年六月,全案可上訴。 前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下一篇文章 高溫40℃ 幾米大象禁玩 熱門新聞 01【研朱札記】《臺灣文學》的 誕生地──山水亭2026.01.2702【閃文集】獨特自主的貓咪2026.01.2703【獻給動物朋友的詩】站成蘭花的螳螂與嘗到幸福滋味的蜂2026.01.2904【傳燈六十‧百年仰望】星雲大師一筆字書法紀念特展概述2026.01.3005大明寺熱粥傳祝福 鍾東錦致謝2026.01.2706馬太鞍溪堰塞湖幾見底 降挖團隊撤離2026.01.2707漂浮農田 永續糧食解方2026.01.2708星雲大師全集【傳記】百年佛緣─生活篇 我的醫療團隊 4-12026.01.2709澳網 辛納拚3連霸 小蠻牛盼全滿貫2026.01.3010海鯤號6度海測 台船:安全無虞下交艦2026.01.2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AI引發3C通膨 桌電、手機掀漲價潮土方之亂推高成本 房價漲壓浮現奇幻大津 最美光影瀑布平溪天燈節 記者會暖身佛光山大雄寶殿 逾千僧信迎萬佛泰山運動中心 首創滑板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