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美國近年雷厲反恐,去年盯上兆豐紐約分行,今年二月金檢報告明確指出兆豐紐行違反美國反洗錢法,但前兆豐董事長蔡友才卻在三月底閃電請辭,而政權輪替後新政府又派不出新董座,在危機處理的關鍵時刻董事長職位懸缺四個月,最後得到五十七億元的慘痛教訓。
合意令指出,無論DFS多次要求,兆豐銀行都未能就是否盡職調查該顧客的帳戶,提供任何有意義的解釋。DFS新聞稿指出,兆豐紐行與巴拿馬分行間數筆可疑交易,且相當數量擁有或曾有幾個兆豐分行帳戶的客戶,是透過巴拿馬「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協助成立,違反反洗錢規定,但銀行總公司卻「漠不關心」。
DFS更指出,一個從兆豐紐行接受匯款,在箇郎自由貿易區分行的企業顧客帳戶,其受益人一直是媒體負面評論的對象,且該名人士與違反美國法律技術轉移有關。
合意令要求兆豐建立有效的遵循管控,並保持二年獨立監控;DFS將在十天內選派獨立顧問至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監控,改變其政策與程序,並立即解決未能遵循之處。
以美國對反恐的重視度,涉及反恐反洗錢非同小可,有許多國際級銀行重罰的慘烈案例在前。特別是巴拿馬為洗錢高風險地區,而兆豐紐行與巴拿馬分行的金融往來還涉及近期惡名昭彰、以協助設立空頭公司著名的莫沙克.馮賽卡法律事務所,更觸動美國的敏感神經。
兆豐銀高層解釋,美方報告今年二月出爐後,紐約分行就開始遴聘顧問,著手檢討內部相關作業、更新系統,進行相關改正,陸續提供美國相關資料解釋及說明,但從結果來看都達不到美國的期望,「我們都確實在進行改善,但美方卻不滿意,可能是文化問題」。
財金官員坦言,美國為了反恐及抓逃漏稅,近年對反洗錢要求非常嚴格,但台灣銀行業「似乎沒有意識到這點」,釀成巨災。
財政部次長蘇建榮坦言,七月底才得知相關消息,「如果早知道就會早點派」。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財政部會盡快邀集八大公股行庫開會,要求國內外分支機構加強內稽內控,並且在布局海外時,務必遵循當地法令。
兆豐遭美重罰關鍵時間
104年1~3月 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DFS)進行一般業務檢查
105年2月 檢查報告指出有疑似洗交易未申報,違反美國反恐、反洗錢法令
105年3月底 兆豐董座蔡友才請辭
105年7月中 美國通知8/22複查
105年7月底 收到美國重罰通知,兆豐向財政部呈報
105年8月2日 兆豐銀副總率相關主管赴美說明
105年8月16日 徐光曦接任兆豐董座,次日赴美善後
105年8月19日 兆豐與DFS簽署合意令,繳交57億元罰款,執行獨立監測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