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廢除特偵組有譜,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昨天表示,已提案刪除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最快十月完成修法。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唐德明則說,廢除特偵組須有正當理由,不能因為辦過前總統陳水扁弊案就裁撤。
蔡易餘表示,特偵組的法律授權只是基於《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有授權不明確的問題,且設置在最高檢察署,掌權過大,卻無監督機制,造成整個民事訴訟法中再議制度的破壞,多次引起爭議。
他說,已提案並完成連署刪除《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規定,將建議黨團列為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法案,此舉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步。
唐德明則表示,在考慮要不要廢除特偵組之前,政府應先想想當初到底為什麼要成立特偵組,目的都達到了嗎?特偵組負責的事情,法務部現有單位能夠處理嗎?絕對不能因為辦過陳水扁弊案、柯建銘關說案,就裁撤特偵組,「這樣子人民是沒有辦法接受的」。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批評,特偵組在扁時代設立,現在民進黨全面執政,才要廢掉專門辦高官的特偵組。
檢察官改革協會召集人陳瑞仁表示,個人是支持,但法務部須有配套,「停止分案辦法、辦案資源中心」,讓各地檢署能有公平、充分的辦案資源,否則將來恐怕會辦不出案子,有損檢察官的戰力。
法務部認為,廢除特偵組後,可仿效日本,強化六都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的功能,能如同特偵組般,為辦案需要,可借調專業人員協助偵查,並建立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協同辦案結構,發揮專組與團隊打擊犯罪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