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出多項改革方案,擬降低遺產稅,多位專家學者認為,應全面廢除遺產稅才符合當今之環境,筆者非常讚成。
我有一位朋友在國外工作,她的弟弟癌症去世,留下大筆債務,了解內情的弟媳放棄繼承權,因為弟媳與家人互動不多,他們兄弟姐妹不懂得也要申請放棄繼承權,結果除了弟弟的房子被法院拍賣外,他們還要分擔一、兩百萬的債務,連在國外的她也不能倖免。
一位朋友的公公因病去世,他們竟然要繳兩百多萬遺產稅,真是一大筆負擔;一位同學的父親,發生意外突然過世,什麼都沒交待,家人已經很傷心難過了,還為了申報遺產稅的問題,搞得很頭痛,兩年內的資金流向、用途都要查,不然就要課稅,老人家的錢用到那裡去了,家人真的不一定會知道。
財富萬貫的財團,都聘有專家幫忙節稅,錢都移到海外,政府根本課不到他們的稅,可憐的中產階級反而成為主要課徵對象,薪水都被課徵所得稅,省吃儉用,辛苦存下來的財產、房地產,繼承的子孫還要繳遺產稅,等於被剝了好幾層皮,真的很不公平。
香港已取消遺產稅,義大利、瑞典、印度、馬來西亞等國也先後取消了。美國準備在二○一○年前逐步取消,台灣也應儘快廢除,才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