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與司法 都欠警察一個公道
文╱葉毓蘭(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祕書長)
七月初的美國,因為兩起黑人遭受白人警察槍殺的影片在社群媒體上傳播,全美各地民眾紛紛走上街頭遊行抗議,但也刺激部分極端分子槍擊員警洩恨。除了德州達拉斯造成員警五死七傷的血案外,其他各州也紛紛傳出警察遇襲被害的消息。當時國內有些朋友就嗆稱:「不是要效法美國的警察可以強勢執法嗎?看看美國的警民關係吧!」
其實,台灣的警察真是有苦難言。
在五二○政黨輪替之後,行政院長林全在上任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撤回行政院對一百二十六名被告告訴乃論的刑事告訴,理由是:「太陽花學運是政治事件並非單純法律事件,應該在多一點和諧、少一點衝突的原則下盡量從寬處理。」無視於三一八學運期間,雙北與各地支援的警力過勞、血汗超勤的現實,仍勉力執法,不僅當權者卻輕易地以政治為由向犯罪與暴力妥協,而在太陽花學運占據立法院期間,立法委員林岱樺為協助持臨時證的日本讀賣新聞記者進入被占據的議會現場,揮拳毆打現場執勤的警察,遭檢方去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案,也被台北地院的法官認為,林岱樺是在議場內行使立委職務的適度意見表達,屬言論免責權的保障範圍,判她無罪。
不管是行政院長決定對太陽花撤告,或是司法判決立法委員的毆警屬於言論自由免責,都讓警察意識到,當世道有變,人心不古時,警察的最高長官與司法,不會為警察說公道話的,不會支持警察依法行政的。
但是即使在這樣的氛圍下,警察仍像阿信一樣,繼續在酷暑烈日下,站在街頭為我們守護台灣的每一寸土地,讓二千三百萬人民能夠享受到全球最好的治安,套句流行的語詞,警察的「性價比」超高。
就在美國警民衝突頻傳的時候,台鐵爆炸案在十七小時內立即偵破,到法官們對警察執法的不支持、不保障,久居美國的台僑們更是義憤填膺。尤其剛剛發生酒駕慣犯無照撞傷執勤交警,造成重傷截肢,法官居然以駕駛並非故意撞人為由,以十萬元交保,對照在當天另外一起刑案,在台灣民政府大門縱火造成只有輕微財損,無人傷亡的四名嫌犯都羈押禁見,已經被吊照的酒駕慣犯無照駕駛,酒後把車開上快速道路,已經就有不確定的殺人故意,更何況撞斷執勤員警的腳?是法官習慣對酒駕輕判?還是警察的身家性比較不值錢?
而就在前天下午,新北市一名年輕警察被違規的貨車駕駛,以菜刀狂砍十餘刀,幾乎喪命,但是法官還是駁回檢察的羈押聲請,仍然是以三十萬元交保。在二次聲押後,法官才裁准羈押。
不久前,警察偵破一銀ATM盜領案,又起出絕大多數贓款,震驚世界。行政院長林全特別表揚警察,「這是一個振奮的消息,不僅是個人,全體國民都為此感到驕傲」。
上任後即以對太陽花撤告打臉當時執法人員的行政院長,能夠講出警察是「全體國民的驕傲」實在不容易。但是,對於這群「台灣之光」,行政院與內政部的長官們,除了口頭嘉許、頒發獎金之外,更應該以行動為警察爭回執法的尊嚴:司法的保護傘,不應一直罩著毆警、撞警、殺警者,能夠給於辛苦的執法者一點法律的保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