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大陸遼寧旅遊團發生「火燒車」事故,讓台灣旅遊安全蒙上陰影,外界把矛頭指向旅行社、遊覽車、旅宿購物站為同一關係企業,以便壓低成本的「一條龍」經營形式,懷疑是造成旅遊品質下降的元兇。
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昨表示,旅遊市場出現購物店過度串連、抽取佣金補足團費等問題,不排除將修法檢討。
針對外界「一條龍」質疑聲浪,交通部長賀陳旦昨親上火線說明,指「一條龍」並非不適當,國內不少優質旅行社也自己發展遊覽車隊,接洽業務到行車安排都可一手包,外界不應以偏概全。他舉例,多數遊覽車以「靠行」為主,在一條龍經營模式下,遊覽車會秀出旅行社的名字,讓旅行社必須連帶負起責任,「這就是上下游結合的效應」。
賀陳旦坦言,旅遊業一條龍經營,難免會出現惡質剝削情況,他強調,交通部將輔導旅遊業加強科技設備、品牌管理,照顧司機身心狀況,讓遊覽車業者不僅規模化,也能在與上下游結合過程中兼顧品牌經營;如此一來,便能產生「品牌識別度」,逐步淘汰劣質業者。
觀光局現有法規要求陸客團的「接待品質」要有一定水準,每人每夜平均至少六十美元(約台幣一千九百二十元),費用包括食宿、交通等消費。外界質疑標準太低,導致業者必須要安排購物行程抽取佣金,補貼低廉團費,成為旅遊品質不佳的元兇之一。
觀光局解釋,該標準是指「接待品質」的下限,而非「團費」,有些高價團的品質會更高;觀光局會再邀集業者討論,研議是否可以調升標準,不過,此做法並不一定可遏止抽取佣金行為,也不一定會反應在團費調漲上,旅行社可能透過安排更多購物行程補貼成本,惡性循環。
觀光局說, 二○○八年兩岸開放觀光,政府認為應訂出接待標準,避免旅遊品質過度低落;一度有業者喊出「高標準」,每人每夜一百美金,但綜合考量台灣物價水準等,訂出每人每夜平均八十美元。不過,隔年業者反應操作彈性太小,又降至六十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