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明定車輛停車時,若駕駛人、乘客未注意後方來車或行人,在開關車門時導致事故發生,最高可處駕駛人三千六百元罰鍰。
依警政署統計,近三年因汽車駕駛或乘客「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案件,每年平均發生三千五百八十一件,造成六人死亡、四千一百四十三人受傷。為保障機車騎士與行人之安全,交委會初審通過立委柯志恩、蔣乃辛提案,新增車輛停車時,駕駛人與乘客開關門肇事,可處駕駛人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計程車司機等職業駕駛,若有盡告知義務,則處罰違規乘客。
另外,財委會初審通過《關稅法》修正草案,頻繁進口貨物將比照郵包,不適用三千元以下免稅的規定。所謂「進口次數頻繁」,是進口包裹由同一發貨人寄給同一地址或同一收貨人,一個月內兩次以上,或半年內六次以上,超過此門檻,即使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三千元以下,仍要課稅。